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88 次 更新时间: 2011-01-04 12: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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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是现代社会重要标志
·于建嵘
标签: 合法权益 压力维稳 县政改革

于建嵘研究的是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问题,他一直关注底层百姓的生活。在跟基层官员打交道的过程中,他有时也会遇到不少无奈。

于建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和很多做学问的人不同,他的很多时间都在农村、工厂,一边作调查、研究,一边给基层百姓解释中央政策,给基层官员宣传他“善待百姓”的理念。

于建嵘研究的是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问题,他一直关注底层百姓的生活。在跟基层官员打交道的过程中,他有时也会遇到不少无奈。

比如最近,他又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给江西某县官员讲课时,于建嵘号召大家不要去拆老百姓的房子。他认为,拆迁可以拆出政绩,可以拆出高楼,拆出超级富豪,但拆走了民心,拆走了民族的未来。可是该县县委书记课后批驳他说:“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

尽管如此,于建嵘还是很乐于奔跑在基层,喜欢“贴着地面”行走在大地上。对于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基层体制改革,他有自己的切身体会和独到看法。围绕这些问题,于建嵘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专访。

关心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财经日报:最近一段时间,你都忙于给一些地方官员讲课。这与以往在大学和党校的讲课有何不同?

于建嵘:内容没太多变化,主要还是围绕“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展开。不过,给官员讲课,核心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关心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我看来,民众的利益大于天。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应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标志。对待有些法律法规在社会进程中有待完善的问题,比如《拆迁条例》,也要尽量考虑民众的利益,要将心比心。我常对他们说,不要以为做了官就很“牛”,如果今天你不保障别人的法定权益,谁能保证自己的房子不被强拆呢?

如果不顺应民心而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就会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和个体极端事件。事实上,从1993年到去年,国内的群体性事件从8709起增加到9万起,尤其是特大群体性事件快速增加。除此之外,一些维权活动也陆续发生,比如由拆迁、占地引发的维权,由企业改制、转产引发的纠纷案,基本还是以往没有解决的热点问题。

虽然这一系列的社会冲突事件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中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但这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则值得注意。

日报:这与“信访量”的下降矛盾吗?

于建嵘:信访量下降,并不影响问题的本质。

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多发的原因非常复杂,如果一定要深究,很多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不能简单归结为地方官员的政治品格及政治责任心和执政能力,只对上负责的压力才是主因。而且,有许多问题与国家层面的政策及转型期社会心态密切相关,其中最为重要的政策性因素就是社会分配制度失衡及缺乏监督的公权力。

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信访更多成为了应对各种具体利益诉求的方式。信访目标、功能错位和信访运行体制不顺,导致许多具体个案不断向中央集中,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使这些个案回归到有能力和有责任解决的各级地方,中央不得不加大信访的政治问责。

在这种压力下,各级地方执政者为了不被一票否决,想办法控制下面,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压制民众的信访行为,老百姓无法上访,就闹。这样的矛盾冲突甚至是造成一些社会极端事件爆发的直接诱因。

很简单的道理,你堵住了正常的口,老百姓只能以其他方式诉求,用于官方统计意义的信访量下降又有什么用?

“刚性社会”“韧性社会”

日报:你曾表示“压力维稳”已走到尽头。官员请你去讲课,是否能理解为寻找另一种“维稳”的方法?

于建嵘:无论是哪一方面的社会冲突问题,都与公权机关的行为有关。

我个人的理解是,他们之所以请我去讲课,也说明公权机关也在思考,他们的工作究竟要怎么做?当然,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看法。一些司法系统的人认同,就希望通过讲课改变大家的观念,认为他们的工作方式应该改变;不认同的时候,也会产生观念上的激烈冲突,比如,拆迁的问题。我认为,拆可以拆,但要合法地拆,但县委书记可能考虑政绩,他考虑的是想办法怎么拆。

在现行机制下,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

“压力维稳”是运用高压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在短期内可能有效。但这需要不菲的财政支出与资金投入。虽然目前还没有权威的全国“维稳”成本统计,但仅就部分地区的情况看,“维稳”支出每年以两位数增长,“维稳”经费相当于甚至超过政府的民生支出。同样使得基层官员不堪重荷,面临着“对上扛不住,对下管不住”的尴尬局面。

日报:网络时代,这种压力可能更大?

于建嵘:是的,现在的社会矛盾很突出的一点就是官民之间的矛盾。很明显的一个现象,只要一提你是为官、为商的,老百姓的概念里基本与腐败衔接上。近几年,一些官员会因为不经意的“某一句话”,而迅速成为“网络红人”,甚至媒体报道的重点。

事实上,网络本应是加强官民之间交流与互动的重要渠道,不仅便于群众反映问题,也便于群众监督政府执政行为,是公民参政议政的好方式。对于政府而言,也可了解民情、民风,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可以进行解释,从而将矛盾稀释到最低点。

很多政府都在做这块,但我看过一些政府网络回复,有些是不合格的。

主要是基层政府对法律政策的掌握不够,其次还是观念并没有转变,对于“政府权力边界”、“官民关系”的看法还停留在过去。这与民众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日渐高涨的现状存在矛盾。

政府网络回复不仅需要“礼貌”的措辞,更需要对民众问责意识的重视和对民众智商的尊重。

如何使执政能力与网络时代相适应,对各级政府而言,都已是一个现实问题。

日报:公权机关要求学习,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刚性稳定”在发生着变化?

于建嵘:这仅仅是一种沟通。社会冲突事件的爆发除了观念冲突层面有所表现外,利益上的冲突才是关键。

地方政府一般追求的是“刚性稳定”,它追求的是一种绝对的社会秩序。为此,采取许多错误的做法甚至违法的行为,这有着巨大的社会风险。我认为,我们的政府应该转变观念,追求一种更加有韧性的稳定。

“刚性社会”向“韧性社会”转变,首先要解决利益均衡和利益表达的问题。中国社会80%以上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要确保利益均衡,使利益冲突不至于发展成大的问题,就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分配体制。要解决利益问题,最关键的在于政治体制改革。

我认为,一个真正稳定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在《宪法》框架内有民主、有真正利益表达的社会。政治体制改革还是要有具体措施,不能等、靠。

改革要从基层做起,理论界曾对村级的自治寄予很大希望,最后发现村级不行,因为它并不是最基层政权。

真正要改变的就是县,从县级政权做起,在县级政权进行真正的体制改革,这是有可能实现的一个目标。

县人大代表职业化

日报:你认为县级政权怎么改革?

于建嵘:首先是落实《宪法》上的制度安排,做实人大代表选举。

在现行的政治框架和政治环境下,如何完善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是如何实现人大代表职业化,是比较稳妥的现实选择。

人大代表专职化可以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目前,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组成上还存在着“官僚化”特征,即很多人大代表由“一府两院”的官员担任。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政府官员作为被监督者,两者是相互“矛盾”的,甚至是“不相容”的。大量“一府两院”官员担任人大代表,导致人大会议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干部会议。

通过县人大代表的职业化,可以实现人大“去官僚化”的特征,并进而保持政府现有政策、人事的稳定性,实现县政赋权的稳定过渡。

而你不能既是人大代表又是县长,要把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职业,你可以不为“理想”而奋斗,但要为“职业”而奋斗。

其次是司法改革,要用司法权威来制衡基层政府,司法能够承担起最后的社会底线,社会冲突的发生会少很多。

现在很多问题是矛盾的,你说你拆迁是按照法律办事,但事实上不合法,可民众到法院起诉,法院或不给立案,或不依法判决。民众得不到法律救济,只能上访,而一些地方把上访看成了社会不稳定,进行打击迫害,民众只得走上街头。这样社会矛盾也就加剧了。



■ 本文责编: 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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